朝廷十数名大臣突然失踪,其中包括了钱谦益,当然后来证实,钱谦益是叛逃去了顺天府。

    按律,象这样的叛逃,必祸及家人。

    可问题是,钱谦益的原籍在苏州府常熟县,也就是京畿并不包括苏州府。

    苏州府原本是兴国公王之仁的辖地之一,因王之仁被朱慈烺压制,向朝廷返还了大半辖地,以换取朱慈烺对他的容忍,可苏州府却不在返还之列。

    因为早年吴争在与莫执念筹建莫家钱庄时,王之仁是在莫家钱庄中占有一成干股的,吴争以股份来换取王之仁,对莫家钱庄在他辖地开设的自由。

    所以,一旦苏州府返还给朝廷,那么势必造成王之仁手中的一成干股易手。

    而王之仁当时已经无法从朝廷得到全额军费,唯有依仗这一成干股的分红来养军,自然是不肯交出去的。

    所以,在王之仁殉国后,不管是朝廷还是吴争,都对此忌讳莫深。

    谁都不愿意提及此事。

    原因是,朝廷想将这一成干股占为己有,由此可以转化成汉明银行的股份,按比例,大概可换成半成汉明银行股份,这可是一笔巨资产。

    但这事吴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吴争想要把这份干股转入王一林的名下。

    吴争的理由很强大,王之仁为国捐躯,他的私人财产,自然是由他的家人继承,朝廷岂可染指?

    但吴争也无法硬来,毕竟苏州府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朝廷名下。

    这么一来,苏州府就成了一个“权力的胶着地”。

    简单地说,衙门流官朝廷派,但江南商会在苏州府的话语权,盖过了衙门。

    所以,这么一来,许多事如果按律就行不通了。

    譬如钱谦益叛逃,原本钱谦益在苏州府常熟县的一应家业都得抄没并没籍,同时牵连钱家三代族人。

    可此时,钱家根本没有被严惩,因为朝廷根本没有下过查办的命令。

    朝廷在想,如果命令下到了苏州府不被执行,那朝廷的颜面就丢大发了,因为明朝地方乡绅的权力是很大的,一个家族对族内之人,除了刑事案之外,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

    简单地说,除非是刑事案,一般纠纷都可在族内解决,不需要麻烦官府。

    这就造成了一个大的家族,都有抗法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