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这么紧张,不过才区区几个人而已。”苏羽笑了笑,“趁着有机会,我先给你们来一杯蓝火吧,正好我们的酒也只有这一点。”
“蓝火?那是什么酒?”霍尔曼是个酒鬼,听到这个名字有些好奇。
娜塔莎眉头一皱:“说不定那些家伙就要杀过来,我认为现在喝酒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娜塔莎小姐,只是一杯酒的功夫,耽误不了什么事情,相信我,今晚我们一定能把那些家伙都干掉。”苏羽说道。
说话间,苏羽先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及一杯热滚水同放在一大啤酒杯内,再点燃杯中的东西。
一团火瞬间燃起,吓得娜塔莎脸色一变。
苏羽不慌不忙,将这酒烧着后迅速把酒与滚水同倒进另一杯内,来回反复四五次。
下一秒,一道流动火焰就出现娜塔莎和霍尔曼的面前。
把两人惊得目瞪口呆。
主要是没见过这么玩的。
蓝火名字怪异,但肯定的是它入口的滋味绝对比听入耳的感觉精彩。
第一次观看蓝火制作过程的人,必然会说这不是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巴克斯,而是冥王哈迪斯的美酒。
能够让酒烧起来,这得益于现在的威士己酒精度甚高,不然勾兑同等份量的滚水后绝不容易着火。
表演性极强的蓝火把两人的视线全部吸引过来,目不转睛看着苏羽别的表演。
苏羽把酒倒在小杯,另加一小茶匙糖,如果有柠檬片的话最好,但现在是冬天,可没那玩意,将就着喝吧。
他把酒杯放在霍尔曼的面前,道:“伙计,来试试这杯蓝火。”
18世纪后期,喝酒早已经成为美国人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早晨起来要喝一点清一清脑子,晚上睡觉前再来一口入梦酒。
独立革命之前,这块土地上的居民主要选择朗姆和苹果酒,美国建国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喝不列颠控制的朗姆酒,不得不寻找新的货源。
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裔移民已经开始生产大量的威士忌——反正都是烈酒,喝啥不是喝。
随着铁路建设和淘金潮的开始,西部酒馆的密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蓝火?那是什么酒?”霍尔曼是个酒鬼,听到这个名字有些好奇。
娜塔莎眉头一皱:“说不定那些家伙就要杀过来,我认为现在喝酒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娜塔莎小姐,只是一杯酒的功夫,耽误不了什么事情,相信我,今晚我们一定能把那些家伙都干掉。”苏羽说道。
说话间,苏羽先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及一杯热滚水同放在一大啤酒杯内,再点燃杯中的东西。
一团火瞬间燃起,吓得娜塔莎脸色一变。
苏羽不慌不忙,将这酒烧着后迅速把酒与滚水同倒进另一杯内,来回反复四五次。
下一秒,一道流动火焰就出现娜塔莎和霍尔曼的面前。
把两人惊得目瞪口呆。
主要是没见过这么玩的。
蓝火名字怪异,但肯定的是它入口的滋味绝对比听入耳的感觉精彩。
第一次观看蓝火制作过程的人,必然会说这不是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巴克斯,而是冥王哈迪斯的美酒。
能够让酒烧起来,这得益于现在的威士己酒精度甚高,不然勾兑同等份量的滚水后绝不容易着火。
表演性极强的蓝火把两人的视线全部吸引过来,目不转睛看着苏羽别的表演。
苏羽把酒倒在小杯,另加一小茶匙糖,如果有柠檬片的话最好,但现在是冬天,可没那玩意,将就着喝吧。
他把酒杯放在霍尔曼的面前,道:“伙计,来试试这杯蓝火。”
18世纪后期,喝酒早已经成为美国人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早晨起来要喝一点清一清脑子,晚上睡觉前再来一口入梦酒。
独立革命之前,这块土地上的居民主要选择朗姆和苹果酒,美国建国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喝不列颠控制的朗姆酒,不得不寻找新的货源。
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裔移民已经开始生产大量的威士忌——反正都是烈酒,喝啥不是喝。
随着铁路建设和淘金潮的开始,西部酒馆的密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