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一缕寒风吹拂过魏武的脸庞,魏武脸色一变,他装成若无其事,在观赏天上的风景,嘴里还在念着诗句文章。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

    一边念,魏武的手里还出现一把折扇,对月饮美酒,脚步散乱,眼睛迷蒙。

    “大哥,是一个血族的刺客,真没想到我们一天之内,居然能连续遇到两个血族,真是可喜可贺!”

    血族强大,生育自然也非常的困难,按照玄门说法,那就是孤阴不长,虽然血族可以用祭祀,和其他的方法把人变化成血族,但是这种血族,都是最低贱的奴隶,实力并不比人类强大多少。

    魏武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又碰到了一个,而且全部都是被自己遇到的,天予不取,反受其害。

    “不错,这一个血族明显比白天的那个强大,不过实力还在男爵的境界,应该是晚上的作用,果然,这血族到了晚上,实力大增!”

    “他这是找死,弄死他,我要吃了他的血核,神圣血族的血核,地狱狼族的脊椎骨,神圣光明教会的大脑,这都是最上层的补药!”

    血族血核,蕴含庞大的血气,地狱狼族的脊椎骨,是狼族所有精气所在,神圣光明教会的高手,沟通神明,修炼神圣之力,精神力无限强大,脑袋里脑浆减少,会凝结出一种酷似无色水晶,钻石一样的存在,可以释放强大的精神力。

    这三样东西,都是无价之宝,贩卖到仙道九门也可以炼制成各种神秘丹药,血魂丹,精元丹,元神丹。

    唰!

    一道黑色的残影出现,这道残影悄无声息,在空气中闪烁,无声无息,魏武眼睛一亮,这是一头恶狼,一头牛犊子一样巨大的青色巨狼。

    地狱狼族!

    “摩卡男爵,没想到我们今天晚上,居然能遇到一个会做诗的古怪人类,我们是杀死他,还是把他擒回我们那里,人族修士的血肉,那可是最上等的材料美食,杀死他我们不会获得多少好处,但是抓住他卖给各位大人,那可是成千上万的水晶石!”

    地狱狼族龇牙咧嘴,凶残之气四射。

    神圣血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不过这个男人的脸异常苍白,好像千载不化的冰雪,身上也散发出刺骨的寒意。

    “哈哈,迪龙大人,这小子可不是在做诗,而是在背诗,这是他们一个叫做唐国的地方,有一个伟大的吟游诗人,李白作的。我们在这危险无比,能杀死就杀死带走,绝不活捉,这也是他们突然换防,换了一批什么也不懂的小鸡仔,要不然我们根本就不可能上来,前天奥洛斯追杀一个玄商帝国的高手,追上城墙被人乱刃诛杀,我可不想是这个结局,不要少了,一起出手杀死他,最好不要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之后立刻就走!”

    摩卡男爵冷笑了一声,发出吱吱的声音,这些声音在两个妖怪的耳朵里立刻变成的蛮荒世界特有的语言。

    “好,残狼凶噬!”

    “黑暗冥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