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伏皇道人离去,静室中,三人相对无言。

    唯有袅袅茶香,逐也淡去,随着茶冷而消散一空。

    良久,托尼才抬头开口:“我其实很清楚,伏皇师兄说的对。只是我仍然不甘心。太一洞天,是我入道的第一步,是师父首先开山立教之所在。为何太一洞天就落后了?为何祖庭就一跃而上?!我一直想要争一口气,我想看到师父后悔。可是看来,我终归是没办法了。”

    哈利不由道:“师兄,你真的是这样的想法?你不是不赞同师父的理念吗?”

    娜塔莎也连忙打起精神。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托尼当面硬顶,置疑太一道人,是因为理念不合的缘故。

    只道是太一道人视亿万百姓为刍狗蝼蚁,高高在上,俯瞰天地。而托尼却顾惜万灵性命,这才起了争执。

    现在听到托尼这句话,哈利与娜塔莎就有些不明白了。

    只剩下想争一口气?

    托尼笑了笑:“也许那时我的确是不赞同师父的理念。可修行至今,我自也明了。我是一个自私的人,只守着自己心里无谓的坚持,这种坚持,实际上非常可笑。这万灵生于天地之间,诸般劫数,如师父所言,皆有因果。师父没有做对,但也没有做错。我拿什么,去怪他?我总是把自己代入救世主的角色,但实际上,谁又是谁的救世主呢?我记得好像前苏联有一首歌,其中有一句,叫做‘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这话听来,有些道理。的确,没有什么救世主。谁又能救得了谁?唯有自救罢了。我自己,都还刚刚踏上自救的路呢,又有什么本事,却救别人?”

    又叹道:“神仙,呵呵,师父如今为所有人打开了这扇门,说起来,能让人成仙,予以脱离诸般束缚的机会,已是善莫大焉了。我年轻的时候,就时常嘲笑,那些追逐长生的人,多么愚蠢。人生百年,轰轰烈烈,那就足够了。但现在我才发现,是何其愚蠢。百年,轰轰烈烈,多么美妙的词?但站在现在的层次往下看,才发现,那是多么可笑。那不过是在大自然,在人群中,随波逐流的可怜虫而已。我要自由,那不是可怜虫一般的自由。否则把自己当做蚂蚁,那也是自由。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道,以为天地就只是自己的方寸巢穴,那便是蝼蚁的自由。但现在,师父开辟了这条从蝼蚁,到参天神魔的大道,谁还甘愿做蝼蚁?如果谁现在敢在我面前,说他甘于蝼蚁,我直接吐他一脸唾沫。这样的人,要么是比蝼蚁还不如的废物,要么就是知道自己没有机会踏上这条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蠢材。”

    “我只是为了向师父争一口气,只是为了证明,他离开纽约太一洞天,是错误的。仅此而已。”

    哈利和娜塔莎明白了。

    人、事,时刻都在变化。人会变得越来越成熟,根据他所在的高度,看待问题的眼光,甚至会前后相悖。

    万事万物,都是如此。

    如果是一只蚂蚁,他只会想着,今天能捡到一粒饭,一只死虫的尸体,那就是无比的幸福了。但如果这只蚂蚁,进化成为一只狼,他看到的就不是一粒饭和虫子的尸体,而是一群羊。

    待他回过头,去看其他蚂蚁的时候,就会发现,蚂蚁的人生,是何其的无聊和愚蠢。

    修士大略也是这般。

    凡人的时候,会站在凡人的角度,考虑诸般问题,自然以凡人的利益为核心。但成了修士,自然而然的,就会站在修士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凡人想的,是钱,是权,是色,每天勾心斗角,凡此种种,还乐此不疲。而修士,却仰望永恒。这是截然不同的处事理念。

    随着修为的精深,托尼就愈发能感受到当初师父的那种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