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锅肉根本就不够这群饿疯了的乡民吃的。

    李庭岳真正见识到了什么狼吞虎咽……

    兵士把一块煮好的肉用胡饼卷了送到他手里,打开一个布袋,里面是精盐,这是用来沾胡饼的。

    破败的村子口,一群衣衫褴褛的乡民围着一口大锅在争抢里面的肉,根本就不管刚煮好的肉有多么烫,拿起来就往嘴里塞。

    “公子,他们这样吃会死人的。”

    一个兵士凑到李庭岳身边,指着争抢食物的乡民,语气中充满了同情。

    曾经,他们和这群乡民何其的相似。

    也是为了一口吃的互相厮打,甚至为了多吃一口,可以把对方打死。

    看到他们,就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能痛痛快快吃一顿做个饱死鬼,也比做个饿死鬼强,咱们能让他们吃一顿的饱饭,却不能让他们吃一世的饱饭,随他们去吧!”

    李庭岳的语气很无奈。

    如果金银能解决问题,他不介意给这些乡民一些金银。

    可在这里,即使是金银也换不到粮食了,最近的郑县远在百里之外,骑快马都要走一天,步行过去,他们会饿死在半路上。

    “要不……让他们去冯家镇?”

    那兵士犹豫着向李庭岳提出一个建议。

    李庭岳感慨着拍了拍兵士的肩膀,叹道:“小七,你知道咱们冯家镇的粮食是怎么来的吗?”

    他一句话把叫小七的兵士问愣了,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咱们冯家镇有五成的粮食是关云德拿货物换来的,有两成的粮食是从洛平府拿烧酒和玻璃换来的,还有三成是你们上山打猎,以及上次官兵攻打咱们冯家镇留下的马做成的肉干。

    小七,咱们为什么要吃马,难道不知道这是大牲口吗,知道,可人命总比马的命值钱吧!

    即使是这样,咱们的粮食也要省着吃,要不然熬不到来年。

    要是这些人再去了冯家镇,小七,你说我们拿什么养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