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眼神一暗,反客为主,以实际行动回答施小爱的提议。

    结婚了就是夫妻,就要履行做丈夫的义务。

    第二天睁开眼,施小爱又缩在被窝里感慨没卸妆要老三年,悔恨万分地努力想爬起来。

    阳光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有一缕正好落在她眼睛上。

    伸出手一挡,施小爱发现眼前有个东西比阳光更闪亮。

    定睛一看,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毫无花哨的造型或其他装饰,简简单单一颗璀璨夺目的钻石,完全以质取胜,够大!够亮!

    略微抬了抬手指,感受着戒指的分量,施小爱此刻没有什么被求婚的感动或者说幸福感,只有暴发户的激动。

    “好大一颗鸽子蛋!”

    她正准备跳下床,发现自己身无寸缕,随手抓了一件林立的T恤套上,跑到窗户边,“哗啦”一声拉开窗帘,把大把大把的阳光放进卧室。

    举起手在阳光下仔细端详,施小爱觉得眼睛都快被亮瞎,感慨道:“哎,我这手指要是能再细点就好了,还不够白,也不知道美容院能不能做手部保养?”

    几分钟后,施小爱的妈妈和小姨都收到她的照片。

    给施妈妈附上的文字是:“妈,早知道我这辈子还有戴这种大钻戒的命,你就不该让我小时候做那么多家务。你瞧瞧我这手,太粗糙了。”

    给小姨的是:“我这手还有救吗?感觉拉低了戒指的档次。”

    很快,照片就丢到两边家族群的。

    虽说亲戚们早就知道林立是个富二代,但这枚戒指的冲击力还是太大了。

    以往这种“大冰糖”,都是在明星手上才见过。

    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身边,不羡慕那是假的。

    女人们都纷纷发表看法,或真诚或柠檬地送上祝福。

    外婆最耿直:“借我戴戴?”

    小姨:“妈,那是人家的结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