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人性(1/2)
琴根本就没听木兰的所谓下策,就拍板执行中策。琴“读完”《水浒传》与《三国演义》后就知道,所谓的上中下三策纯属唬人的。最具有执行性的永远是中策,上策与下策作为查遗补缺的作用,用来显示出谋划策的人思考周到。
说到放人,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为了让故事顺理成章,让被放回去的人获得,一个不被他们自己与其身后的组织怀疑的理由,木兰不得不自导自演了一出戏。
满大人留下的战场废墟是现成的,冬兵们的重伤未愈也是现成的,木兰只需再假做意外地炸开,那些监禁美女特工们的大门,给美女特工们制造一个逃脱的契机,剩下的就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能在物体中穿行的丽美扮猫,追赶仓皇出逃的八只老鼠。控制抓捕的节奏,将预计要留下的留下,将决定放走的放走。
最终,成功逃出这个底下基地老鼠有三只,一只十一岁的娜塔莉,一只十一岁的娜塔莎,一只十五岁的海迪。
木兰看着五名被放进休眠舱的美女小特工,问:“在讨论如何对待这五位女孩前,我能不能问问,是我的错觉吗?你变了很多,有点暴力倾向。”
琴在确认休眠舱对这些女孩无害后,回答:“不是你让我将那个故事,在梦里传递给那个作家嘛。你不知道啊,那效率如此之低,以至于需要重复十遍,才能让那个作家记住些许梦境里的经历。ANYWAY。重点是,我反正也是闲着无聊,就跑到故事梦境里逛了一圈,重点逛完了《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故事。所以,你的感觉没错,我也发现自己的性格变了些,更加,嗯,更加自我了,束缚少了许多。”
木兰沉默,好吧,一个“风风火火闯九州”,一个“大江东去浪淘尽”,自我束缚少些也算说得过去,暴力咄咄逼人些更是自圆其说。
琴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我记得你介绍新一的时候,说他曾是喜欢玩解密小把戏的侦探。可当他去学法律准备当法官的时候,你又引导他去做什么侠盗。侦探和侠盗是没什么区别,你的做法不是自相矛盾吗?”
木兰没想到琴会问这样的问题,诧异地撇了琴一眼。
琴抓到了木兰的眼神,挥手又朝木兰肩膀打了一拳。
木兰吃痛:“为什么打我?”
琴口气咄咄逼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刚刚那个问题超出了你的预期。也就是说,你以前把我看成了ZZ。”
木兰喊冤:“腹诽,诬陷,莫须有。”
琴摁响了指骨:“如果不想吃第二拳,就赶紧回答。”
木兰认输:“好吧,好吧。个人认为侦探和侠盗有好些区别,比如,侦探多以解开谜题为最终任务,而侠盗是根据谜题的答案去解决更深的症结。所以可以说,侦探的终点不过是侠盗的起点。又比如,侦探罗列证据的目的是为了法律服务,而侠盗利用证据是为了受害人服务。当法律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时,侦探失去作用,而侠盗起到作用。总结来说,侦探是玩法律内的规则,侠盗是玩法律漏洞的规则。”
琴试图理解这种观点,又问:“这样一来,岂不是会让法律的漏洞变得更大?侠盗犯法岂不也是罪犯?”
木兰认可:“确实如此,侠盗做的事情大多与犯罪无差,也确实会扩大法律漏洞。可当法律漏洞不再单单为谋取私利而使用,若连法律漏洞也可以为受害者挽回损失的时候,这个漏洞要么被降低了危害,要么将被法律补上。侠盗功成身退,侦探登台表演。”
琴不确定:“你就这么肯定这些所谓的侠盗,不会利用他们的能力谋取私利?以个人道德或个人正义代替法律的做法,难道不会被群众与集体所排斥?这种以非凡能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与查尔斯作为又有什么区别?”
木兰控制自己不要乱瞟,虽然确实诧异琴会问出这种深度的问题。木兰从后向前一一回答:“查尔斯的所作所为主要面向变种人这个特殊群体。如此带有指向性的拉偏架,查尔斯的大多数行动都会自然地将普通人与变种分推向对立面。而侠盗面向的是广大普通群众中,任何有可能受到不公待遇,却又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个体。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对立面是施暴者造成的,侠盗只是站在了受害者一方。而且,侠盗本身不具备远超人类的能力,那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是可以被普通人效仿或扼制。”
“个人道德、正义与集体道德、正义,两者之间本就不存在明显的差别。任何个人的都来自于集体,任何集体的都会影响个人。你既然读过《水浒传》与《三国演义》就应该明白,多少普通人身怀英雄梦,渴望成为英雄拯救他人,或渴望得到英雄的拯救。世界上无数的文学、艺术作品已然证明,普通人认可侠义作为法律的补充。当然,判断某种侠义是否被大众接受或排除,最终还得靠人们的普遍反馈做决判。况且,一个不能诞生英雄的集体是可悲的,一个只能依靠英雄去拯救的集体是凄惨的。最终天助自助者。”
说到放人,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为了让故事顺理成章,让被放回去的人获得,一个不被他们自己与其身后的组织怀疑的理由,木兰不得不自导自演了一出戏。
满大人留下的战场废墟是现成的,冬兵们的重伤未愈也是现成的,木兰只需再假做意外地炸开,那些监禁美女特工们的大门,给美女特工们制造一个逃脱的契机,剩下的就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能在物体中穿行的丽美扮猫,追赶仓皇出逃的八只老鼠。控制抓捕的节奏,将预计要留下的留下,将决定放走的放走。
最终,成功逃出这个底下基地老鼠有三只,一只十一岁的娜塔莉,一只十一岁的娜塔莎,一只十五岁的海迪。
木兰看着五名被放进休眠舱的美女小特工,问:“在讨论如何对待这五位女孩前,我能不能问问,是我的错觉吗?你变了很多,有点暴力倾向。”
琴在确认休眠舱对这些女孩无害后,回答:“不是你让我将那个故事,在梦里传递给那个作家嘛。你不知道啊,那效率如此之低,以至于需要重复十遍,才能让那个作家记住些许梦境里的经历。ANYWAY。重点是,我反正也是闲着无聊,就跑到故事梦境里逛了一圈,重点逛完了《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故事。所以,你的感觉没错,我也发现自己的性格变了些,更加,嗯,更加自我了,束缚少了许多。”
木兰沉默,好吧,一个“风风火火闯九州”,一个“大江东去浪淘尽”,自我束缚少些也算说得过去,暴力咄咄逼人些更是自圆其说。
琴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我记得你介绍新一的时候,说他曾是喜欢玩解密小把戏的侦探。可当他去学法律准备当法官的时候,你又引导他去做什么侠盗。侦探和侠盗是没什么区别,你的做法不是自相矛盾吗?”
木兰没想到琴会问这样的问题,诧异地撇了琴一眼。
琴抓到了木兰的眼神,挥手又朝木兰肩膀打了一拳。
木兰吃痛:“为什么打我?”
琴口气咄咄逼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刚刚那个问题超出了你的预期。也就是说,你以前把我看成了ZZ。”
木兰喊冤:“腹诽,诬陷,莫须有。”
琴摁响了指骨:“如果不想吃第二拳,就赶紧回答。”
木兰认输:“好吧,好吧。个人认为侦探和侠盗有好些区别,比如,侦探多以解开谜题为最终任务,而侠盗是根据谜题的答案去解决更深的症结。所以可以说,侦探的终点不过是侠盗的起点。又比如,侦探罗列证据的目的是为了法律服务,而侠盗利用证据是为了受害人服务。当法律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时,侦探失去作用,而侠盗起到作用。总结来说,侦探是玩法律内的规则,侠盗是玩法律漏洞的规则。”
琴试图理解这种观点,又问:“这样一来,岂不是会让法律的漏洞变得更大?侠盗犯法岂不也是罪犯?”
木兰认可:“确实如此,侠盗做的事情大多与犯罪无差,也确实会扩大法律漏洞。可当法律漏洞不再单单为谋取私利而使用,若连法律漏洞也可以为受害者挽回损失的时候,这个漏洞要么被降低了危害,要么将被法律补上。侠盗功成身退,侦探登台表演。”
琴不确定:“你就这么肯定这些所谓的侠盗,不会利用他们的能力谋取私利?以个人道德或个人正义代替法律的做法,难道不会被群众与集体所排斥?这种以非凡能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与查尔斯作为又有什么区别?”
木兰控制自己不要乱瞟,虽然确实诧异琴会问出这种深度的问题。木兰从后向前一一回答:“查尔斯的所作所为主要面向变种人这个特殊群体。如此带有指向性的拉偏架,查尔斯的大多数行动都会自然地将普通人与变种分推向对立面。而侠盗面向的是广大普通群众中,任何有可能受到不公待遇,却又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个体。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对立面是施暴者造成的,侠盗只是站在了受害者一方。而且,侠盗本身不具备远超人类的能力,那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是可以被普通人效仿或扼制。”
“个人道德、正义与集体道德、正义,两者之间本就不存在明显的差别。任何个人的都来自于集体,任何集体的都会影响个人。你既然读过《水浒传》与《三国演义》就应该明白,多少普通人身怀英雄梦,渴望成为英雄拯救他人,或渴望得到英雄的拯救。世界上无数的文学、艺术作品已然证明,普通人认可侠义作为法律的补充。当然,判断某种侠义是否被大众接受或排除,最终还得靠人们的普遍反馈做决判。况且,一个不能诞生英雄的集体是可悲的,一个只能依靠英雄去拯救的集体是凄惨的。最终天助自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