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持带着助手来到京城。

    他打算拍一部功夫片,把功夫和足球结合在一起,叫做《少林足球》。

    他找林子轩不是为了拉投资,也不是谈演员,而是想让好梦公司负责影片在内地的发行上映工作。

    准确的说是想让林子轩帮他打通进入内地电影市场的渠道。

    自从九七年香江回归后,由于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加上香江电影的独特性,香江制作的影片在审查上仍然拥有自主权。

    在拍摄题材和内容上非常自由。

    不过总局规定,如果是香江和内地电影公司合拍,或者要在内地上映的影片,必须通过总局的审查才能公开上映。

    说白了,就是让林子轩搞定总局。

    《少林足球》的投资规模在一千万美金左右,由香江的一家电影公司出资。

    在香江电影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也只有像周星持这类具有票房号召力的大明星才能拿到这么多的投资。

    林子轩对这次的合作兴趣不大。

    不参与投资获得的收益有限,相当于是一份跑腿的活,没什么意思。

    再说,总局是那么好搞定的么?

    林子轩让公司的总经理于东和周星持等人谈谈,能谈拢最好,谈不拢就算了。

    到了年底,好梦公司拿到电影发行权的批文,就有了发行电影的资格。

    针对《少林足球》这部影片,他提出了两点意见。

    想让影片在内地上映,最好把片名给改掉。

    “少林”在内地是一个品牌,嵩山少林寺是国家星级的旅游景区,他们注册了商标,在版权上存在争议。

    要叫《少林足球》也行,先和少林寺达成协议,授权周星持使用这个称谓。

    只是恐怕少林寺不会同意。

    电影里把少林武功和足球放在一起搞笑有可能引起佛教人士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