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花时茗自己想问的,但听到宁致远要跟他说的时候,心里还是直打退堂鼓。

    毕竟,宁致远这么优秀的人,能做他的爱人,被他爱上的人肯定不是凡人。

    自己这么普通,除了一张脸,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万一自己比不过的话,那不是自取其辱么?

    一通胡思乱想,脸色变换不断,全都被宁致远看在眼里。

    ‘这崽子是又想知道,又怕知道啊。’

    宁致远从后座拿了两瓶水,一瓶递给花时茗,自己喝了一口,准备要讲一个很长的故事一样,手扶着方向盘似问非问的说道:“唔,该从哪儿说起呢。”

    花时茗紧张的捏着那瓶水,口腔不断的分泌唾液,心脏也砰砰直跳:“就,先从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起吧。”

    听完花时茗的话,宁致远笑出了声,他转头看着对方那双湛蓝的眼睛,捕捉到了一丝紧张,随即说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是一个冬天,虽然没有下雪,但还是很冷。我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他。他被不明势力追的满世界逃命,浑身上下全是外伤,就连衣服都破破烂烂的;他就那样不要命的冲到我车子前面,寻求我的帮助。那,大概是他这一生中最糟糕、最狼狈的时候。”

    ‘什么啊!’花时茗噘着嘴,心想:‘还以为那家伙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社会地位,一定都是能跟哥匹敌的人!怎么会出现碰瓷这样的桥段啊,这种吸引注意的方式也太老土了吧!’

    “那哥,你帮他了吗?”

    宁致远接着说:“严格意义上来讲,算是帮助了他,至少把他送到了医院。”

    “哼!”花时茗的脸上已经开始有了明显不乐意的情绪,小声逼逼,“哥也太好心了,谁知道对方是不是故意接近你的。”

    “他当然是故意的。”

    “啊?”一语中的,花时茗自己都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激动的头发都翘起来了,“那哥竟然让他得逞了?!”

    “原本没想跟他有下一步接触的,只是没想到,他不仅脸皮非常的厚,而且还是块牛皮糖,黏上就甩不掉了。”说到这里,宁致远一脸的无奈,微微蹙眉,心情却是不错的样子,“他说他喜欢我,喜欢了很长时间。”

    花时茗心想:‘竟然还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他哥以前都是被这种流氓一样的家伙缠着的么?’

    “那哥你...你也很喜欢他,对吗?”

    “一开始只是觉得很好玩,也没有太在乎关系的问题;时间长了以后,竟然也就渐渐的习惯了。”宁致远笑了笑,继续说道,“他喜欢吃明轩的甜品,我每次都会给他买;也很怕狗,连狗的醋都吃;他还是个鼻涕虫,说他两句就委屈的要哭,但是一哄就好了;那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喜欢撒娇...”

    ‘今天也给我买甜品了。林雯姐也送了我一只狗。’花时茗无语:‘那家伙,脸皮果然很厚啊,简直不能忍!’

    “你知道吗,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体会过那样的生活方式。”宁致远回想起他们刚刚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看到花时茗胳膊上那条触目惊心的疤痕又说道,“他每天都会在家等我,给我做饭,嘘寒问暖。即便是被我撵走,也会不顾一切,连命都不要的保护我。”

    花时茗酸溜溜的说道:“...看来,他是真的很喜欢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