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擅长搞事情不只是何花的特长,也是白牧的隐藏技能。第二天,当睡梦中的孙筱筱,被一通刺耳的铃声吵醒时,她的内心是崩溃的。

    而当她看清楚时间以及来电姓名时,孙筱筱的内心更是无以复加的崩溃。

    时间指向七点四十。

    是白牧的电话。

    “我已经到了,怎么没看见你?”

    “啊,你再等等,我这就来。”“轰”的一声,带着睡意腔调的孙筱筱只觉被雷击中。苍天,大地,怎么就睡过头了呢?

    一听孙筱筱说话的声音与逻辑,白牧已经肯定,她甚至还在床上。

    这人,估计是没救了。

    十五分钟,孙筱筱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毕,冲出楼。

    甚至,她还在下楼的过程里,不小心撞到了隔壁邻居,一位提着篮子准备买菜的老婆婆。

    “你这年轻人,怎么这么毛躁。”老婆婆被撞到“哎哟”一声,冲孙筱筱数落道。

    “对不起,对不起。”越是慌张,越容易出问题,这是孙筱筱屡试不爽且屡教不改的大毛病,“快迟到了,所以有点赶时间。”

    或许是体谅年轻人的不容易,又或许是处于邻里间的关系,老婆婆也没有过多为难,只揉了揉胳膊,甩出去一张难看的脸。

    这一耽搁,等孙筱筱跑到约定地点时,白牧又多等了五分钟。

    “你可真快。”白牧掐灭手中的半支烟,扔进垃圾桶。

    “我……没有听见闹钟。”孙筱筱随便找了个能应付的解释。

    “是吗?”扬起嘴角的瞬间,白牧的眼神也跟着转变,“如果没有猜错,你是根本没有设置闹钟吧。”

    是看穿孙筱筱的眼神,足够令人无地自容。

    “看破不说破,我们还是好朋友。”孙筱筱嘟囔着,拉开车门坐上车。

    白牧最近是越来越喜欢拿人寻开心,得想个办法,好好治治。

    孙筱筱不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偶尔,也会披上狼皮,过一把狼人的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