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困死我了,第三更明天下班回家写,去睡觉。)

    送走了潘妮,塔克返回酒店前台,结清了房费,开着宝马轿车前往丘陵区。

    那地方距离洛杉矶市中心比较远,开车大概要一个小时左右。

    不过,在去之前,塔克需要准备一些东西。

    这次去不是杀人,是想看看那伙胆大包天的劫匪长什么样子。

    来到附近一家大型商场,买了一台最新款的德国康泰单反数码相机,那些胶卷式的机器,塔克操作不来,因为不会。

    前世他买过相机,但都是数码相机,操作十分简单,只要不是傻子,看完说明书,正常人基本都会用。

    买好相机,塔克返回宝马轿车,一踩油门赶往丘陵区。

    实际上,他做了一件错事。

    罗杰·凡·赞特死亡,他的手下是否会继续交易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老天爷还是比较爱这个崽。

    罗杰·凡·赞特是死了,可他的手下还要生活。

    昨天办公室里的手下甲和手下乙一合计,干脆把不记名债券抢了,自己转手卖出去到其他城市生活。

    这批不记名债券价值300美元,他们200美元卖出去,各自分一百万美元。

    然后,去南部州找个小点的城市,100美金省着点花,足够他们富裕的生活几十年。

    况且,两人心里各自还有小算盘。

    上午11:28分。

    塔克开着来到丘陵区的避风港练车场附近,转了一圈,居高临下找到一处绝佳的偷拍地点。

    他刚刚停下没多久,就瞧见一辆黑色脏兮兮的老款轿车驶进避风港练车场。

    这辆车太脏了,挡风玻璃上全是灰尘,数码相机勉强拍清楚了对方的样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