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客厅里,林涛三人态度恭敬。

    尽管郑歌很年轻,到现在也不过24岁。等到8月,过了生日,也才25岁。而林涛三人,最年轻的,也都二十七八了。

    但郑歌的成就,以及身上的那份气势,让他们丝毫不敢因为年龄,而轻视。

    作为创业者,可以轻视看不起那些富二代。

    但对郑歌这种白手起家的同一代,绝对是尊敬的。

    当然,也有吃了柠檬精,因嫉妒而失智的。

    坐吧。

    郑歌伸手道。

    谢谢郑总。

    林涛三人道谢一句,坐了下来。

    郭亚罗希云二人,也跟着坐了下来。

    秘书唐锦茜,沏了几杯咖啡,端了过来。

    听罗总监说,你们要把公司迁入魔都?这样做,你们的战略意图是什么?是否会影响到现有市场?

    郑歌坐在沙发上,看着三人问道。

    不,当然不会有影响。

    林涛摇摇头,我们公司当前所在地,距离魔都并不算很远。我们当初,其实也有把公司放在魔都的计划,可当时条件不允许。

    如今有了条件,我们重新拾起当初的计划,想着把公司迁至魔都。以魔都为基础,向周边辐射。同时也可以和我们现有的市场衔接。我觉得,这样公司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郑歌听罢,点了点头。

    魔都是否适合外卖公司发展,他真不太清楚。

    前世的美团,总部在京城。

    想起前世的美团,郑歌看着林涛三人,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