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确诊了,原来我爱她。

    【研究结果及其分析】爱一个人的心情应该是怎样的,大概是在见到她时,胸腔里那颗跳动的心脏,让你多了一个积极活在世界上的理由。

    ……

    【小记】今天接吻了,吻技差评,再接再厉。

    将目光落到最后一行字上,向歌又感动又好笑,难以想象这样一个表面正经的人,会把这些小日常一板一眼的记录在论证本上,就连每一次小事件的日期都写得那么清楚。

    不等她把本子合上,原本趴在书桌上睡觉的仙贝忽然伸出自己的猫爪子,啪的一下,直接打在谢修远脑袋上,那人一脸懵圈的睁开眼睛,睡眼惺忪的看了眼面前的仙贝,而后才看到向歌正在看他的论证本。

    被当场抓包的向歌赶紧把本子塞到他的手上:“抱歉抱歉,你写的太有趣了,一不小心就看完了。”

    这和之前她看的猫咪情感论证完全不是一个调查方向,有点像是私人小日记,想到这里向歌就有些心虚,怕他生气,又双手合十:“你生气啦?要不我也给你看我的日记?”

    谢修远把披在肩膀上的毯子拿下来,听到她的话以后故意皱紧了眉头:“你的日记是关于我的吗?”

    “其实我没有记私人日记的习惯,但是我有工作日记,写的是关于工作的。”

    那人显然不满意,挑了挑眉头后,往她的额头上弹了一下:“那不行,我要看有我的日记才算扯平。”

    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向歌戳了戳他的肩膀,撒娇:“别这样嘛,我总不能给你编一本出来呀?而且我都不记得我和你发生的那些事情了。”

    听到这句话的某个人,这下真的有些生气了,还有点难过,他立刻站起来,把左手支在书桌上,将她圈在桌子和手臂之间,挑眉:“不记得了,你忘的那么快,嗯?”

    她没有记录日记的习惯,更别说像谢修远这样连日期和细节都能写下来。她看着他一板一眼的态度,心里有点虚:“不过我倒是记住了,你在那上面嫌弃我不会打领带。”

    以为自己成功转移话题的向歌又偷偷看了他一眼,这人摆出一脸严肃的时候,还真的看不出来到底存着几分生气。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向歌败下阵来,对着手指头,问道:“那你要我怎么办?要不我让仙贝给你作揖吧?”

    正在打瞌睡的仙贝听到这个作揖的命令词,立刻从书桌上站起来,把两只前爪爪叠在一起,忙不迭的就是一顿作揖讨好。

    谢修远:“……”

    向歌:“……”

    果然还是她训猫有方,小臭猫对她真是有求必应,这么快就站在她这边了。

    然而面前的人并没有看到小猫咪的面子上放了她,他微微倾身,勾起唇角凑到她耳边:“连猫都知道讨我欢心,你做错了事情,要不要先试试看能不能讨我欢心?”

    向歌想了想,皱起了眉头:“你就比我大一岁,又不是我的长辈,我对你作揖不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