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峰是个呆不住的性子,回来的第二天,就跑到他分配到的那个单位去报到了。

    那个派出所是个很小的街道派出所,整个所里加上他,一共才十二个人,八男四女,都是正式编制的。

    报道后,他只用了一上午时间便熟悉了所里的业务,他们所管辖的区域不大,只是几个家属区,平日里除了巡逻,基本上没什么大事儿。

    但也不是真的啥事儿都没有,偶尔谁家丢了东西,或者街坊邻居打架闹矛盾了,或者有耍钱跑破鞋的烂摊子事,他们还是得去管滴。

    这个派出所,说白了,跟居委会差不多,就是管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只不过所管的那些事比居委会管的事稍微严重那么一点而已。

    至于杀人放火之类的大事,霍建峰问过了,最近五六年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件,所以他们这个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升级版的居委会。

    作为“居委会主任”的他,走马上任后,自然受到了同事们的热烈欢迎。

    因为知道他的来历,大家都对他很钦佩,经常探听些他从前在南方北方的光荣事迹。

    霍建峰也有意要树立自己在下属跟前的威信,就把自己从前的一些光荣事迹跟他们说了。

    为了增强他的信誉度,正式上班没几天,他就以天热为由,请弟兄们到澡堂去泡澡了。

    当他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展露在同事们的面前时,同事们都震惊不已,同时也对这位新上司更加钦佩了。

    人家是大英雄嘛,为国家为人民出生入死,见过大场面,经历过枪林弹雨,值得他们敬服。

    哪像他们似的,整天跟居委会大妈一样,尽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霍建峰用自己的满身伤疤,奠定了在同事们心中的威信,从此干起工作来也更加顺利了。

    因为他们管辖的这一片基本上都是家属区,居民们基本上都有正式工作,生计不成问题,所以这里非常和谐,很少有什么事端。

    霍建峰他们也很清闲,每天除了巡视,基本上没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清闲,他每天都能按时的上下班,虽然在单位时挺清闲的,但是回家时他却一点都不清闲。

    他把自己在家的时间排的很满。

    每天早晨,他都早早的起来,陪高大爷一起到公园去晨练,高大爷练气功,他则沿着公园跑圈,练单杠,有时还在地上练俯卧撑,以保持自己强健有力的体魄。

    晨练后,再跟高大爷一起回来。吃完早饭,他就跟他媳妇俩一起骑着车子送孩子去上学。

    这会儿交通法上还没有不许骑自行车带人这一条,所以霍建峰每天都驮着两个孩子,横梁上一个,后车架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