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外,原来贼寇所居的汉中大营并未废弃,此时已成了杨晓的军营。

    官至守备,杨晓的实力提升了足有六七倍,麾下各人官一级。他又将麾下分成为马队、后勤和步兵三部。马部由刘三奇带领,属轻骑兵兼斥候之事。后勤由王方率领,专司各种物资统配。而所有新招收的军士皆为步部,由李英国带领。郝摇旗这几位投降的贼头,则全部编于步部之中。

    而他的头号亲信王征南,却没有离开杨晓的身边,还依然当着他的亲兵队长。但军中所有的新贵全清楚,这位王征南大人才是军中的二号人物。

    虽然李卑给了杨晓千人的军资,但杨晓却没有招满千人。他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民众中精挑细选,细致程度堪比女子在挑选情郎。太大的不要,太小的也不要,只挑选十六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人。反正陕西连年存饥,活不下去的民众有的是。什么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古训早就被他们抛得一干二净。老天爷都不让人活下去了,还守着那些古训有毛用,也不能当饭吃。

    杨晓足足用了五天之间,才终于招到了八百多名适龄的兵丁,如今就站在原属于贼寇集合的校军场中。

    已是初冬时分,天气也一天比一天的寒冷起来。此时正是清晨,太阳还没出来,校军场附近的野草上还蒙着一层淡淡的白霜。

    而在校军场中却已然开始点起兵来,到处都是火把,所有的军士都拿着木制的长枪,摆着整齐的方阵,站在校军场中。

    “你们以前是贼,做贼的本份就是烧杀抢掠。什么也不用敢,只管吃他娘,穿他娘就行。”

    “但你们现在却是官兵,官兵与贼寇的区别,就在于你们吃的是朝庭的,而不是老百姓的。”

    “你们在当贼之前,也是老百姓。是因为贼首高迎祥带人烧了你们的房子,抢了你们的粮食,你们无以就食,才被迫从贼。”

    杨晓站在高台之上,看着下面的黑鸦鸦一片的军士,高声大叫着。整个校军场中全无声息,只能听到他清朗的声音。

    “当贼有当贼的活法,当兵就得有当兵的本份。”

    “想在老子这里混饭吃,就得听老子的。”杨晓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刻意的加重了语气:“不听老子的也行,那就得去见阎王爷。”

    “老子也不会告诉你们那么多的军规,告诉你们也他娘的记不住。你们只需要记住听老子的话,就会万事大吉。如果老子不让你们动弹的话,哪怕前面有个光屁股的小娘,你们也得给老子忍着。老子如果说让你们上的话,就算前面是皇亲国戚,也得给我干他娘的。”

    说到这里,杨晓声色俱厉,大声的怒吼道:“都他娘的听清了吗?”

    “听清楚了!”接近一千的军士,同声怒吼道。

    “声音太小了!老子他妈的听不见,都给我大声点!”

    杨晓腾的一下从高台上跳了下来,两步走到最前面的一个刚入营的军士面前。大声的吼叫道,在他的刻意努力下,唾沫星子溅了对方一脸。

    对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后生,生得一脸的乖巧相,一看就是刚刚入伙连刀都没有摸过的青娃子。看到杨晓这个白面书生一脸的凶相,他呆呆的站在那里,连动都不敢动。

    “大声点!”

    杨晓一把揪住那后生的耳朵,扯着脖子大声叫喊着,在他的努力之下,他成功的把自己的脸给喊得狰狞可怕,红的就好似庙里的关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