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旁的男人,陪媳妇逛街该属大刑伺候范畴,可对于萧怜,这俩人真可谓臭味相投

    于是她抛开胜楚衣这个玻璃心不想,跟着秦月明一头扎进神都第三城的天街之中。

    神都天街,又名不夜城,白日间商铺林立,喧嚣非凡,到了夜里,灯火非但不熄,反而更盛。

    就连成衣店、脂粉店、珠宝首饰店这种旁的城镇中早早关门的店铺,此时也依然开门迎客。

    尤其是秋猎期间,各国贵女如云而来,白日间观看王孙公子行猎的英姿飒爽,到了夜里,就是血拼采购的好时光,于是,所有店铺也都加班加点,从华灯初上一直开到东方发白。

    萧怜还没来得及换下猎装,就被秦月明拉去逛街,两人一到了天街,一不骑马,二不坐轿,就是一间一间店铺横扫过去。

    身后跟着从小就跟着她俩的大丫鬟默默,一路负责付钱和扮八爪鱼,替两位拿东西,双手捧得盒子已经高过了头顶。

    胭脂铺里,萧怜金刀大马地一坐,“老板,诸位圣尊的家眷平日里都用的什么胭脂水粉,每款来上一套,给我媳妇选。”

    秦月明搓手,两眼放光。

    等到那些描金点漆的大大小小脂粉盒子摆满了桌子,她左试试,右试试,就挑花了眼。

    萧怜平日也用不着这个,随手拿起一盒胭脂嗅了嗅,“味儿还不错,若是不知道选什么,就全要了便是。”

    啪,默默甩出一张银票,“我们爷说了,不用找了,回头按照这个地址,送到府上去。”

    秦月明张开双臂扑向萧怜,“亲爱的,我爱你”

    “走开走开,想呛死我”

    古玩店中,两个人趴在一只稀奇玩意前看热闹。

    萧怜知道这东西,类似她上一世的钟表,说白了更像一只古董西洋钟,但是比那钟表更奇巧,全身都是小机关,说不准碰了哪里就会弹出个什么玩意,或者发出什么声音,

    两个人趴在柜台上看了半天,秦月明道:“这个东西,要是给棠棠带回去,她肯定喜欢。”

    萧怜把下巴垫在手腕上,“棠棠明天就可以看到。”

    于是这个看似西洋钟的玩意都没被问叫什么名字,多少钱,就被买下了。

    待到进了珠宝店,秦月明就彻底走不动了,挨个试,挨个戴。

    萧怜虽然用不到,可毕竟是女子,总是喜欢亮晶晶、光闪闪的玩意,于是也跟着挑啊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