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看见我向她招手,她放下吉他从舞台上跳下来,是的,她是跳下来的,而且非常帅气。

    我这才对身边的小红说道:“去吧,随便你唱什么。”

    小红点了点头便向舞台上走去,柳青很奇怪的看了清清一眼,走到我身边来向我问道:“什么情况?”

    “在半路捡了个歌手,我觉得还不错就把她招来咱们酒馆了,你俩轮着唱,你也轻松一些不是么?”我说。

    “哪儿捡的这么一个女人?看这打扮像是红灯区的小姐姐。”柳青十分不满的眼神看着已经站上舞台的清清说道。

    “你听听她的歌声再说吧!”说完,我双手环在胸前,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柳青也不再说什么,将目光转向舞台上的清清。

    小红没有用任何乐器,她先是调整了一些麦克风的角度,然后在播放器上找了一首歌的曲子,接着便唱了起来。

    这是一首英文歌,恰好还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之一,歌名叫《thespetre》。

    这首歌的节奏感很强,一般人很难在没有专业配乐的情况下演唱好,要么就是电音,可她却很巧妙的用她的烟嗓将这首歌演绎出了她自己的风格。

    当副歌部分来临时,全酒馆的人都跟着她的节奏摇摆了起来,不得不说这首歌真的很带感,而且很容易带动气氛。

    等第一段副歌结束后,柳青就开始有些刮目相看了,她不可置信道:“你去哪儿捡的这么一个好歌手?”

    能被柳青称之为好歌手的不多,我自认为自己唱歌已经很不错了,可柳青从来没有夸过我,就连一些专业的歌星她都觉得不过尔尔。

    可现在她竟然夸小红了,这也证明我的欣赏水平没有问题。

    我讪讪一笑道:“你先别问我从哪儿捡来的,你就说她来咱们酒馆唱歌能不能行?”

    “当然可以,完全没问题,她这种完全可以自己出道了。”看来柳青的评价还不低。

    “我跟她这么说的,每月4000块的固定工资,加客人点歌的提成,我们跟她六四分,你觉得如何?”

    柳青犹豫了一会儿,却说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之前不是说年后咱们就要转让酒馆吗?如果这时候招她来,年后咱们转让酒馆又把人家给开除了吗?”

    “转让酒馆我们只是脱手而已,她依然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唱歌呀!”我稍稍停了停,又说道,“而且你想,她绝对会是一匹黑马,以后平台上的粉丝肯定不少,这也是我们的杀手锏啊!这让咱们酒馆不又升级一个档次么?”

    柳青没有再多犹豫,她点了点头说:“那好,反正这事儿你得给人说清楚,免得后面来瞎扯,还有就是这人什么来头也得弄清楚,就算她唱歌好听,也得清楚她的背景。”

    我说了句我知道后,柳青便去忙自己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