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金洪恩是陆启明的贴身保镖,但是他却很少出手!

    因为,陆启明太能惹事了,而且记性还不好!

    惹完事之后,没过两天,他就忘记了!

    一天到晚,不是跟那个闹翻,就是跟这个闹翻!

    就连走在路上,看到一个趴在地上乞讨的乞丐,陆启明都要将人家乞讨用的破盆破碗抢过来,甚至还要对乞丐进行搜身,将乞讨的所有钱都抢个一干二净!

    有一次,陆启明遇到一位乞讨的老太太,陆启明竟然对一位老太太动手动手地搜身。

    老太太不堪其辱,一头撞死在街边的垃圾桶上。

    见到老太太死了,陆启明竟然还朝着老太太的尸体,洒了一泡尿,并且骂道:

    “老东西!有手有脚的,行动利索,干点啥不好!就算去给餐馆里洗个碗、摘个菜、拖个地,也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

    竟然伸手给别人要钱!太不要脸了!别人的钱都特么大风刮来的吗?凭什么给你啊!

    倚老卖老!别以为自己老了,就一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关爱!好吃懒做的人老了,还特么是好吃懒做!死了活该!”

    陆启明惹起事来,有时候还有自己的一套歪理!

    金洪恩多次劝阻也无济于事,只好由着陆启明的性子胡来,反正不管惹出多大祸来,陆家老爷子都能走关系,或者用钱解决掉。

    这就更加助长了陆启明嚣张的气焰,见谁不爽就开骂,实在不行,就拿短刀捅人!

    所以,金洪恩无可奈何,只好给自己定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到陆启明有生命危险的时候,金洪恩不出手!

    现在遇到这么大的场面,金洪恩觉得陆启明已经解决不了了,自己必须得出手了。

    “少爷!你先躺在这里休息一下!我来对付他们!让他们血债血偿!谁也别想完好无损地离开售楼部!”

    金洪恩中气十足地道。

    “谢谢金叔!你终于肯出手了!”

    陆启明道。

    躲到一旁的余闪闪见陆启明好了,没有死,连忙走过来,跪在陆启明的身旁,将他抱在怀里,摸着脸,流着眼泪,关心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