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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三点钟,陈作业、夏天回到了湖贝支行,向王显耀做了专题汇报。最后,三人统一了意见,为了支行的资金问题,要向总行争取把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的旧贷款捣动一下,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两天内往上报。

    这样相关人员迅速开展贷款申报操作。

    在企业填写完《贷款呈报表》中的基本情况后,有几栏是作为银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用的,分别是调查员、审查员、信贷科长、支行行长。

    在调查员一栏中,刘爱华于1995年8月1日写道:“我行对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分为76分,属ba级,用第三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度为21%。调查认为,贷款项目可行,拟同意贷款1500万元,期限一年,报领导审批。”

    在审查员一栏中,汪洋于1995年9月13日写道:“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向我行申请贷款用于经营钢材,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购销合同落实,还款来源可靠,同意发放贷款15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13.266%。”

    在信贷科长一栏中,写着如下一段话:“同意调查、审查意见,该公司原贷款以我行(社)富余头寸贷出,因贷款到期一时偿还有实际困难,经协商,双方同意在维持原信贷风险度的前提下吸收协作单位存款维持本行存贷资金平衡。同意办理15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报行长及总行审批。”

    落款是:“支行信贷临时负责人:夏天、徐东海,1995年10月17日。”

    这张表上没有支行副行长签署意见的地方,当夏天将贷款呈报资料送给王显耀时,王显耀对夏天说:“先给陈行长看看。”

    后来,陈作业在该表的右上方歪歪扭扭地写着这样一段话:“在解决旧贷款的问题上,该客户基本上配合,抵押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尚可。在维持原风险度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待其引存3000万存款到位后,同意发放贷款1500万元人民币,同时归还旧贷款1040万元人民币。——陈作业,95,10,19。”

    在陈作业签了意见后,王显耀于1995年10月20日,不慌不忙地用他那漂亮、飘逸、隽永的字体写道:“同意贷款1500万元,同时归还1040万元,报总行信贷处审批。王显耀。”

    最后,夏天撰写了《关于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说明》:

    关于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说明

    总行信贷处:

    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七月拟以6000万元存款配套贷款4000万元一事,与我行协调并达成意向,双方签订了中长期贷款合同。因其6000万元资金未完到帐而未办理出帐手续。因近几个月我行头寸十分紧张,经新班子与与该公司进一步协商,本着立足于我行解决存贷款头寸平衡的原则,在促成三八公司于今年七月引存1000万元的基础上,近日又引存230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我行设想将上述3300万元定期存款,主要以借新还旧贷款方式捣动旧贷款,一方面保持存贷比例平衡,一方面维持原信贷风险度。

    基于上述出发点,我行申报1500万元新贷款,其中,用于偿还旧贷款1040万元,余款用于支付利差200多万元和备付部分利息。故办理新贷款对三八公司来说,可用资金不多,尚属银行与企业相互配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

    最近,我行领导及信贷人员察看了该公司在建中的三个工地,认为该公司有一定实力。该公司除了在我行贷款外,尚未向其他银行贷款,故其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较低,贷款抵押物尚为第三方所有,故办理新的贷款手续更应该抓紧为宜,以维持贷款的原有风险度。

    我行烦请总行尽快审批、以支持我行度过资金支付难关(因为存款方的利差尚有一部分待补)。

    此盼!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