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雷恩的出现,是专门为了膈应我,那本的出现,就是专门来讨债的。

    我原以为一顿泻药够树立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了,以后看到我他得留下个心理阴影啥的,没想到十分钟后人还没出来。我到洗手间一看,人没了,窗户是开着的!

    他一定是顺着外墙爬到别人家的阳台上去了,我不得不敲响邻居的门,邻居却是一头雾水。我也不找了,直接坐电梯下去,问了门卫问了老头老太,说有个外国小伙子跑马路对面去了。

    好样的,手脚真快!

    凌云木的次人格们,怎么一个个都要跑?跑去哪里?主次人格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约定?

    爱自由的雷恩跑去逍遥快活我可以理解,本呢?他初来乍到估计连打车都不会,能去哪里?

    我跑过了两三条街道,仍没找到他的身影,就看到路口那里围了一群人,纷纷拿着手机在拍什么。

    出了什么事?

    只见路人捧着手机指指点点的,围观一个挨揍的男人,骑在男人身上挥动臂膀的可不就是本吗?

    那中年男人被打得吐血了!身旁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大哭,嘴里喊着:“别打我爸爸!别打我爸爸!”

    “我让你家暴!我让你家暴!你这种人我见一次打一次,让你家暴!”狂暴的本,嘴里念念叨叨,完全沉溺在他自以为是的英雄主义里。

    这件事的结果,当然是我打了120,将中年男人和他女儿送到医院,至于110就不用打了,我直接铐了本,跟着去医院,给人家结算医药费和道歉。

    两根肋骨骨折,六颗牙齿掉了,一只眼睛肿得睁不开,身上还有不少擦伤和淤青,这伤情,要是立案,绝对是故意伤害罪得判刑。我厚着脸皮给人拼命道歉,还当着伤者的面将本打了一顿,就说这是个脑子有些不清醒的弟弟,今天没看好跑了出来,全都是我的责任,让他消消气,我赔钱。

    除了医药费,伤者还要五万精神损失费。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觉得五万不多,这走在路上祸从天上来,也是够倒霉的。最主要的是那么小的孩子看着爸爸被打成这样,暴力血腥,得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五万真的不多。可是当我转账的时候,发现存款不够了,大概除了医药费,我连人家一分钱精神损失费都付不起。

    信用卡什么的当然早就停了,龙渊卡也不在我身上,唯一的工资卡眼看也要清空了。

    我说:“本,怎么办?这是你自己惹的祸,凭什么要我帮你背?”

    本好像不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谁让你背?没人叫你背啊!”

    “你为什么打人?”

    “他家暴!”

    “什么叫家暴?”

    “他打小孩,那孩子还不到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