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骏一脸严肃,甚至有些瞪视着我:“大叔,凶手你都没抓住,问这个有意义吗?”

    我特讨厌他一口一个大叔:“凶手我一定会抓到的。但凌云木很关键,可以说我一直在探索他的成长轨迹,但所知甚少。你知道多少?”

    罗骏将前倾的身子往后一靠,较之前放松几分,“我对他也不了解。实际上除夕那晚过后,我没再见过他。我找过但总没机会,他好像刻意回避我,我甚至不知道他就在陶居里,后来就出国了。”

    “除了这次回国,你最后一次跟他联系是几时?”

    我看到罗骏眼眶开始发红,“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他的吗?”这小不点的眼泪说来就来,“我是在犯罪嫌疑人的头像上看到他的。”

    旧的国际版报纸上,刊登了华国六·一三灭门案的始末,唯一幸存者及嫌疑人凌云木赫然其上。

    “我们是一样的。”

    “如果你不想变成一个神经病,就努力成为一个艺术家吧。”

    罗骏从来不认为凌云木欺骗自己,他说:“我们是一样的。”没错,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但一样的他们,为何一个即将成为艺术家,一个成了精神病?

    罗骏当场失控,在钢琴课上大哭出声。

    全场的人都看着这个十六岁的大男孩哭得跟狼嚎一样。

    他从来不认为他是凶手,只是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他通过各种媒介开始打探凌云木的消息,得知他进了精神病院,有个下岗的刑警一直在他身边试图找到凶案的突破口。

    他急急忙忙地回来,却看到了雷恩。

    如果可以,凌云木一定只想做凌云木。

    我从未见过这么爱哭的男孩子,三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但我觉得,想哭就哭,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大叔,你一定会抓住凶手的对不对?”

    “当然,我必须这么做。”

    我做了很多梦,如一团乱麻,每一根麻线都牵扯出一张扭曲的面孔,有死者的,有活人的,有母亲,有父亲,有小混混,有暴力,有鲜血,有尸体和伤口,乌鸦在低空飞行,叫声瘆人,随时准备着俯冲掠夺。

    抱着婴孩的女人从不回头,从不看梦者,婴孩像个鬼婴一样,时而桀桀地笑,时而张开满嘴獠牙。毒蛇从阴影里延伸出来,缠绕上,不断复制穿梭,密密麻麻。

    堆满死猫死狗的尸山,用发亮的骨头穿成一串饰品,挂在遗像中,是我不愿意看到的那张脸。

    “大叔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