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一个小执行案的前因(1/3)
查山在当天的律师工作记录上签名确认后就离开了。
律师工作记录上计时收费所具备的东西,上面需要详细的记录律师工作的内容,以及时间,而且需要委托人签字确认。否则,在结算律师费时,难免会产生纠纷。特别是在律师费用比较高时,再遇到一个斤斤计较的委托人,发生纠纷就是必然的了。
在送走查山之后,郝好并没有急于回夏华,而是登录了网上立案系统。他准备把手中的执行案件先给立了。
郝好手中的这个执行案件,申请人是商都市韩城金融担保公司,被申请人叫刘小天。
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是我们认为的那种民间借贷机构,而是一家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担保公司。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贷款担保、诉讼时的财产保全担保等等。公开资料上显示,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但实际如此,只有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内部的人知道了。
现实生活中,担保公司没有不发生纠纷的。更何况,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因此,他们遇到的案子中,有相当于部分都要面临执行困难的情况。
虽然有失信人名单的存在,但其实个人是最不怕被列为失信人名单的,很多人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几次自己生活的城市。那些对失信人的限制措施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
对于这些人,最好的执行办法,就是找到他们的财产,包括那些被非法转移出去的财产。
所以,这些案件往往并不限于执行,很有可能派生出一系列的诉讼活动。
而郝好手中现在这个执行案件,就是个人贷款未按期归还的情况。
好在被执行人刘小天名下有房子,如果刘小天仍然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直接申请法院拍卖其房产就是了。
郝好打开浏览器,用律师账号登录的网上立案系统,选择执行立案,选中生效判决书,上传相关材料,保存提交。
足不出户,立案完成,就等着立案庭的审核结果了。
完成立案之后,郝好这才再次打开了判决书。
在他刚从宁丹那里拿到案卷时,只是大概的浏览了一下,并没有认真的研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第一次认真的把判决书一遍。
被执行人刘小天,男,36岁,和别人合伙开了家公司,但效益一直不是太好。为了维持公司运转下去,刘小天向一家金融公司借款50万元,并由韩城金融担保公司提供了担保。
其实,刘小天名下有房子,只不过还在偿还按揭贷款。没有银行的同意,刘小天想将房子二次抵押也不可能,而没有抵押,想向银行贷款更不可能。于是,刘小天通过朋友介绍,这才找到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
刘小天名下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韩城金融担保公司是不可能拿到他项权证的,更何况,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一直都宣称无需提供反担保,所以双方很快就签订了合同。
后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刘小天没有能够按时偿还金融公司的贷款。在韩城归代刘小天归还了贷款及利息后,一纸诉状将刘小天告上了法庭。并同时向法庭申请了财产保全,将刘小天名下的房产以及公司的股权全部进行了查封,以免刘小天偷偷转移财产。
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法院完全支持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此时,本金加上利息和违约金,已经达到了70万元。
50万刘小天都还不上,更不要说70万了。
律师工作记录上计时收费所具备的东西,上面需要详细的记录律师工作的内容,以及时间,而且需要委托人签字确认。否则,在结算律师费时,难免会产生纠纷。特别是在律师费用比较高时,再遇到一个斤斤计较的委托人,发生纠纷就是必然的了。
在送走查山之后,郝好并没有急于回夏华,而是登录了网上立案系统。他准备把手中的执行案件先给立了。
郝好手中的这个执行案件,申请人是商都市韩城金融担保公司,被申请人叫刘小天。
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是我们认为的那种民间借贷机构,而是一家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担保公司。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贷款担保、诉讼时的财产保全担保等等。公开资料上显示,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但实际如此,只有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内部的人知道了。
现实生活中,担保公司没有不发生纠纷的。更何况,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因此,他们遇到的案子中,有相当于部分都要面临执行困难的情况。
虽然有失信人名单的存在,但其实个人是最不怕被列为失信人名单的,很多人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几次自己生活的城市。那些对失信人的限制措施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
对于这些人,最好的执行办法,就是找到他们的财产,包括那些被非法转移出去的财产。
所以,这些案件往往并不限于执行,很有可能派生出一系列的诉讼活动。
而郝好手中现在这个执行案件,就是个人贷款未按期归还的情况。
好在被执行人刘小天名下有房子,如果刘小天仍然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直接申请法院拍卖其房产就是了。
郝好打开浏览器,用律师账号登录的网上立案系统,选择执行立案,选中生效判决书,上传相关材料,保存提交。
足不出户,立案完成,就等着立案庭的审核结果了。
完成立案之后,郝好这才再次打开了判决书。
在他刚从宁丹那里拿到案卷时,只是大概的浏览了一下,并没有认真的研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第一次认真的把判决书一遍。
被执行人刘小天,男,36岁,和别人合伙开了家公司,但效益一直不是太好。为了维持公司运转下去,刘小天向一家金融公司借款50万元,并由韩城金融担保公司提供了担保。
其实,刘小天名下有房子,只不过还在偿还按揭贷款。没有银行的同意,刘小天想将房子二次抵押也不可能,而没有抵押,想向银行贷款更不可能。于是,刘小天通过朋友介绍,这才找到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
刘小天名下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韩城金融担保公司是不可能拿到他项权证的,更何况,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一直都宣称无需提供反担保,所以双方很快就签订了合同。
后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刘小天没有能够按时偿还金融公司的贷款。在韩城归代刘小天归还了贷款及利息后,一纸诉状将刘小天告上了法庭。并同时向法庭申请了财产保全,将刘小天名下的房产以及公司的股权全部进行了查封,以免刘小天偷偷转移财产。
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法院完全支持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此时,本金加上利息和违约金,已经达到了70万元。
50万刘小天都还不上,更不要说70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