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有输无赢的案子(1/3)
一大早来到律所的郝好,收到了来自于金河区法院的开庭通知,金河印刷厂起诉大河投资的案子开庭日期已经确定了。
这个案子确实看上去很简单:那是在2015年,中部地区经济贸易投资洽谈会在商都市召开,大河投资作为本地知名的投资企业当然要全力参会,可令大河投资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由于公司内部高管成为了别人的内应,导致公司印刷的宣传资料出现致命错误。而更让大河投资高层措手不及的是,由于内鬼的遮掩,直到贸洽会开幕前两天,内鬼突然离职后,他们才发现了印刷品上的问题。
匆忙中,公司找到有合作关系的印刷厂重新印刷,可人家的任务都已经排好了,跟本就不可能给他们加队。在众多合作伙伴都表示无能为力后,大河投资终于找到了金河印刷厂,在许诺了比市场价高出一倍的费用,何远山接下了这单价值不足8万,但总金额达到15万元的单子。
为了按时保质的完成印刷任务,何远山可是开动了所有能开动的机器,24小时不停机,终于将第一批需要的宣传资料在开幕式开始前一小时送到了会场。
然而,令何远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贸洽会一结束,大河投资就反悔了,他们拒绝支付剩余的5万元印刷费用,最初的理由是金河印刷厂趁人之危,大河投资被迫才同意出高价印刷,现在支付的费用已经比市场价多了2万多。
虽然何远山多次找大河投资催要,但都被大河投资以各种理由给拖了过去。
眼看着三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何远山迫于无耐,只好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就这么着,何远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凌怀远,凌怀远又把案子介绍给了郝好。
在刚刚接手案件时,简单地听过何远山的情况说明,郝好也一度认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
然而,当何远山应郝好的要求,将手头上所有的证据都拿给郝好后,郝好才意识到,这个简单的案子变得不简单了起来。
拿着证据,郝好非常无语的看着一脸苦笑的何远山。
“你们是怎么结账的?”郝好心存侥幸的问何远山。
郝好只所以问这个问题,主要是按照这么一个思路来考虑的:
假如何远山他们每送一批印刷品给大河投资,大河投资就支付一次和该批印刷品对应的费用的话,就可以大概的计算出每份(套)印刷品的费用是多少,再乘以印刷品总数量,那总价格不就出来了吗?扣掉已经支付的,剩下的就是欠的,很简单的加减法。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何远山的回答将郝好一棒槌给夯到了地上。
“大河投资先付了5万元的定金,在我给他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又付了5万。”何远山想都没想,就回答了郝好的问题。
“那你不让他一次付完?”郝好没有想明白,如果一次付完,不就没有后来的纠纷了吗?
“他们不同意,只答应先付5万。当时说,余款在洽谈会结束后就付清。谁知道……”
好吧,如果按郝好刚才的思路分析,这5万元费用估计人家都没准备付。想到这里,郝好猛然一惊,对啊,如果对方辩称:在印刷厂交付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大河投资已经付清了所有费用,根本就不欠金河印刷厂钱怎么办?
郝好越想越心惊,不是可能,而是一定,对方一定会这么说的。从对方第二次只同意付了5万这一点来看,对方根本就没打算付剩余的5万块。这是一大问题,先记下来,看还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证据来支撑何远山的诉求。
要知道,打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证据。
这个案子确实看上去很简单:那是在2015年,中部地区经济贸易投资洽谈会在商都市召开,大河投资作为本地知名的投资企业当然要全力参会,可令大河投资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由于公司内部高管成为了别人的内应,导致公司印刷的宣传资料出现致命错误。而更让大河投资高层措手不及的是,由于内鬼的遮掩,直到贸洽会开幕前两天,内鬼突然离职后,他们才发现了印刷品上的问题。
匆忙中,公司找到有合作关系的印刷厂重新印刷,可人家的任务都已经排好了,跟本就不可能给他们加队。在众多合作伙伴都表示无能为力后,大河投资终于找到了金河印刷厂,在许诺了比市场价高出一倍的费用,何远山接下了这单价值不足8万,但总金额达到15万元的单子。
为了按时保质的完成印刷任务,何远山可是开动了所有能开动的机器,24小时不停机,终于将第一批需要的宣传资料在开幕式开始前一小时送到了会场。
然而,令何远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贸洽会一结束,大河投资就反悔了,他们拒绝支付剩余的5万元印刷费用,最初的理由是金河印刷厂趁人之危,大河投资被迫才同意出高价印刷,现在支付的费用已经比市场价多了2万多。
虽然何远山多次找大河投资催要,但都被大河投资以各种理由给拖了过去。
眼看着三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何远山迫于无耐,只好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就这么着,何远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凌怀远,凌怀远又把案子介绍给了郝好。
在刚刚接手案件时,简单地听过何远山的情况说明,郝好也一度认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
然而,当何远山应郝好的要求,将手头上所有的证据都拿给郝好后,郝好才意识到,这个简单的案子变得不简单了起来。
拿着证据,郝好非常无语的看着一脸苦笑的何远山。
“你们是怎么结账的?”郝好心存侥幸的问何远山。
郝好只所以问这个问题,主要是按照这么一个思路来考虑的:
假如何远山他们每送一批印刷品给大河投资,大河投资就支付一次和该批印刷品对应的费用的话,就可以大概的计算出每份(套)印刷品的费用是多少,再乘以印刷品总数量,那总价格不就出来了吗?扣掉已经支付的,剩下的就是欠的,很简单的加减法。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何远山的回答将郝好一棒槌给夯到了地上。
“大河投资先付了5万元的定金,在我给他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又付了5万。”何远山想都没想,就回答了郝好的问题。
“那你不让他一次付完?”郝好没有想明白,如果一次付完,不就没有后来的纠纷了吗?
“他们不同意,只答应先付5万。当时说,余款在洽谈会结束后就付清。谁知道……”
好吧,如果按郝好刚才的思路分析,这5万元费用估计人家都没准备付。想到这里,郝好猛然一惊,对啊,如果对方辩称:在印刷厂交付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大河投资已经付清了所有费用,根本就不欠金河印刷厂钱怎么办?
郝好越想越心惊,不是可能,而是一定,对方一定会这么说的。从对方第二次只同意付了5万这一点来看,对方根本就没打算付剩余的5万块。这是一大问题,先记下来,看还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证据来支撑何远山的诉求。
要知道,打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