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了甲骨文球馆,这里面设施还是挺先进的,感觉和斯台普斯球馆差不了多少。

    而沈欢才走了进场上,便看到了一片耀眼的红色。

    仔细一瞧,却是至少有数千人都穿上了他的那一款阿迪达斯t恤。

    这样大家又坐在一起,自然就显得声势浩大。

    这群人基本上就是华人。

    看到了沈欢,他们都欢呼叫了起来。

    “沈欢加油!”

    “加油沈欢,你是最棒的!”

    科比站在了沈欢旁边,望向他们,还有他们周围的那群华人,不觉一阵感叹“要不怎么说你来加州打篮球是最好的选择呢?这里天然就是你的主场啊!”

    沈欢笑而不语。

    老科比这段时间有空就在自己的身边唠叨,话里话外都是为了把沈欢给留下来。

    尝到了有沈欢在队里的甜头,无论是科比还是艾弗森,都不愿意沈欢下个赛季就不打了。

    艾弗森还好一点,哪怕有沈欢的强筋健骨洗髓汤剂,他也最多再打两年,到43岁就是退休的年龄了。

    科比不一样啊,他才是37岁,如果是沈欢给他保证强筋健骨洗髓汤剂的供应,他还能再打4年左右。

    要是这四年都和沈欢一起并肩作战,他科比获得10枚总冠军戒指再退役,有什么不好吗?有什么不香的吗?

    见到沈欢不说话,科比也没有气馁,拉着他开始了训练。

    沈欢的人气是非常的高,不但华人们经常是因为他的投篮和扣篮而欢呼,连不少外国人都大喊着他的名字。

    在前几排坐着的麦莉塞勒斯、伊丽莎白奥尔森、泰勒斯威夫特等等女星,也是笑容满面的追逐着沈欢的身影。

    旧金山本来就是洛杉矶的旁边,她们当然是有空过来啰。

    金州勇士队的球员此时也在场上训练准备,看到沈欢如此的受欢迎,不觉是面面相窥。

    一方面是有点羡慕嫉妒,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起了自己的主场优势被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