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郭森的电话,正追上殷天的哈雷。

    见他拐弯,我不假思索也跟着打了把方向。

    司机提醒我道:“高队,下一个路口是单行道了!”

    我刚想说开警笛,就见殷天转进了一条弄堂。

    “我信了你的邪!”

    眼看警车已经不起作用,我只好下车。

    和况风跑进弄堂,就看到殷天已经停了车,跨在车上,在和弄堂更深处一个同样骑着重型机车的车手对峙。

    对方戴着头盔,面部被放下的深色面罩遮挡,尽管如此,我还是只一眼就看出了这车手的身份。

    那是个女的,上身只穿着一件脏灰色的线衫。

    紧身衣物令她姣好的身材彰显无遗,但在这种寒冷的天气,穿着这么单薄的衣服骑重机车,已经不是‘美丽动人’的事儿了。

    再仔细看,这女骑攥着方向把的两条手臂,稍微有那么点不怎么协调的感觉。

    那是因为,她的右手臂比左臂显得要‘肉头’一些。

    “这女的就是三叉戟?”况风道,“怎么做贼的都爱骑两轮吗?”

    一眼看去,这弄堂就算不是死胡同,也不容许摩托车从另一边通过。

    殷天回过头,说:“我答应你把东西找回来,腰子已经找到了。这个人是我额外送你的,能不能抓得住她,那就是你的事了。”

    见他说话的同时低眼看着我的腰间,眼神明显带着嘲讽,我放弃了掏枪的念头。

    并不是为了逞能,而是就算有事实证据,此时面对的‘三叉戟’也不过是个贼。

    在闹市区持枪不合适。

    况且殷天的眼神也已经告诉了我——枪械针对某些人并不是那么管用。

    就在我一步步逼近的时候,‘三叉戟’下了车,并且作势要摘头盔。

    我看准时机,猛地冲上去,抬腿踹向对方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