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大王,你好讨厌,人家说的是喜欢吃美食的nV孩,简称‘食nV’,不是石头的那个石。”飞燕边说,边使劲跺脚。

    “哈哈哈哈哈。”

    没等飞燕解释完,赢高已经自我陶醉地大笑起来。

    两个人之间,你来我往的玩笑、戏谑,成为他们相处的一部分。

    见赢高得逞了,飞燕也不跟他计较,兴致浓浓地问道:

    “大王,咱们去吃什麽好吃的,什麽时候走?”

    赢高压低声音,颇为神秘地道:

    “快去,换上平民的衣服,咱们乔装出去,免得引人注意。”

    “耶,太好了。”

    飞燕伸展着双臂,高兴地在地上转了一圈,像个兔子似的,一蹦一跳地换衣服去了。

    赢高换下上朝的冕服,命人拿过一套世家官宦子弟的便服,卸下王冠,戴上玄冠。

    浑身上下,乔装完毕,命人拿过铜镜,前後左右照了一番,已经与街上的官宦人家子弟无二。

    又等了好一会儿,终於,一个少年郎君走到了赢高面前。

    赢高一见,笑道:

    “看到这身装扮,让寡人想起了树林里,那个背着包袱的侠客。”

    飞燕对着赢高一拱手道:“侠士可是姓赵?”

    两人相顾,哈哈大笑起来。

    随即,不约而同地,两人想起了同过小溪时的情形,赢高第一次出手,抱住了飞燕的腰身。

    一想到此,飞燕脸颊一红,不由自主地望了赢高一眼。

    赢高瞬间已经读懂了飞燕娇羞的眼神,内心也随之一阵悸动。

    那天,赢高连夜去巴中山区,采回追毒根後,又主持了早朝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