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的是潘森。

    只要是潘森。

    潘森在书房,听着经纪人鬼哭狼嚎了二十分钟,表达了自己的思念之情和工作室多么艰难,欢欢多么难相处,这些年他受了多少夹板气,欢欢可不是潘森那么好说话,安排什么工作就什么工作,再加上自己要读书,考博士,又当教授,当科学家的,忙得很,经纪人这几年过的猪狗不如,感觉秃头都是潘森的错。

    “你要赔偿我的美容费!”

    “好,给你植一头秀发。”潘森和经纪人相处很多年了,本来经纪人就大他七八岁,如今七八年过去了,经纪人都快要奔四了,他还是青春十八的模样,不免也有点感慨,时间过得真快。

    当年在海底里,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慢的什么都想不起来,慢的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寂寞地等待,海底无边无际的黑暗,一盏灯都没有。

    唯一能慰藉的,就是他心底的火光。

    他思念大陆上的人,他的心上人,他的经纪人,他的粉丝,他的朋友们,他都没想到有一天在陆地上,他会有这么多羁绊,每一个人都组成了他在海底漫长回忆里的一部分。

    他是真的喜欢朋友们。

    “你回来了,还会走吗?”经纪人心有余悸。

    “不会。”潘森不容置喙,“该解决的,我已经解决了,你不必担心,以后不会突然离开了。”

    “你这臭小子,下次要走,也要打声招呼,一声招呼都不打,谁知道你离开多少年,我以为在我有生之年见不到你了。”

    潘森温柔地说,“抱歉,哥,这些年你带欢儿辛苦了,我会给你买一套房的。”

    “我要三百平的大平层。”

    “好,买!”潘森一口应下,经纪人一把年纪了,又哭又笑的,感觉自己和疯子一样,一点得体都没有,谈好了私事,这才说公事。

    盛景代替他开演唱会,已经开了五场,他回来的时间也不凑巧,临时赶进度一定不行,配合也不行,舞蹈也不行,所以只能让盛景代替他去办演唱会了。

    “你放心吧,我这些天会尽量少出门,就算出门也会伪装,不会被认出来。”

    “演唱会结束前,你最好不要出现了,好好宅在家里,这几年欢欢虽然难相处,可给你维持了口碑,还拿了不少奖,影帝儿子果然是影帝的儿子,除了唱歌,其他方面都是拔尖的。”

    “那肯定!”他的心上人,能差到什么地方去呢?

    经纪人絮絮叨叨了好一会,这才不舍得挂了电话。

    他出来时,独孤青鸾已经和欢欢道别了,“我就先走了,你最近也不能出门,就留在家里好好养身体,欢欢温柔一点,好学会体贴啊,妈妈先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