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常发几乎拥有整个岛屿的视野,所以野人跟大象的动态他都能清楚掌握,但是到山下就没有这种优势了。

    从山脚到海边隔着一片树林,常发小心翼翼地走在树林里面。

    大象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钻小树林”的,它的体型太大了,走很多地方都容易被卡住。

    这个道理那些野人应该也知道,所以他们逃命的时候肯定会首先朝树林方向跑。

    常发现在正沿着树林向他们的方向走,那么途中相遇的几率一定很大。

    事实上,常发还没有想好路上遇见他们之后该怎么动手,虽然下山的时候义正言辞,但是常发心底还是有些畏惧的。

    这是要杀人啊!

    他在心里不断地重复这句话,虽然说起来可以当他们是一些吃人的野兽,但本质也是一些人呢,俩胳膊俩腿,是自己的同类。

    他正纠结呢,突然,前面响起了窸窣的声音,劲风掠过,竟然有一把长矛样的兵器扑面而来。

    常发急忙侧身一躲,长矛速度很快,几乎是贴着常发的脸颊飞了过去,他的耳朵被伤到了,刮出一道浅浅的伤口。

    “嘶~”

    常发疼的轻吸口凉气,他立刻蹲了下去,抬起步枪瞄准前面。

    这长矛肯定不会是大象扔的啊,只能是那几个野人,常发目光一扫,立刻就看到了前面正悄悄靠近的几个野人。

    刚才他还在想到底要怎么去杀这几个野人呢,没想到对方直接就来撞枪口了。

    要是直接过去屠杀他们还真有点儿下不去手,但现在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是他们先来杀自己的,那自己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

    依据我国刑事法,对正在实施行凶、抢劫、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现在这情况,他们不就是准备杀自己吗,那么反杀了他们也是属于正当防卫了。

    这种情况下,常发用法律准则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他眼见对方又准备扔长矛过来,便果断地开枪了。

    砰——

    81式步枪的破坏力和精准度方面都比不上狙击枪,但是它胜在后坐力低,以常发的力量,连击状态下他完全可以控制住枪身。